一、 | 依據本局109年12月14日召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簡章業公告於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-組織職掌-各科業務-特殊教育科-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」,請各校逕自下載詳閱,並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、學生及其家長,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報名相關事宜。 |
三、 | 旨揭鑑定相關資訊如下,餘請詳閱簡章: |
(一) | 報名時間: |
1、 | 初選:110年2月22日(星期一)至2月26日(星期五),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理。 |
2、 | 複選:110年3月30日(星期二),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理。 |
(二) | 報名地點: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輔導室(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00 號)。 |
(三) | 鑑定日期: |
1、 | 初選:110年3月13日(星期六)。 |
2、 | 複選:110年4月10日(星期六)。 |
(四) | 鑑定地點: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(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00號)。 |
四、 | 倘國民小學設有幼兒園者,亦請務必將本案資訊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,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。 |
五、 | 如因疫情影響致鑑定辦理時程或相關措施變更,本局將另行公告。 |